上海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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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本市高層建築發展迅速,數量居全國之首,且呈大型化🙋🏽♂️、多功能化發展態勢👆🏼。由於建築樓層高🤱🏽、功能復雜、設備繁多,部分高層建築還存在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等問題,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全國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民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安監總局、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消〔2017〕218號)要求,從現在起至2017年12月底🦩,本市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為此,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誌關於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堅持問題導向👩🔬,按照“政府統一領導、意昂2依法監管、意昂2全面負責、社會綜合治理”的原則,全面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過綜合治理,全面摸清本市高層建築基本情況🫶🏿,力爭實現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排查率👩🏻✈️、建築消防設施排查率、安全疏散設施排查率🍊、高層公共建築和高層住宅小區微型消防站建設率、“戶籍化”管理納入率、高層公共建築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配置率和高層住宅建築“樓長”消防安全責任履行率“六個100%”🗝,堅決預防和遏製高層建築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架構 市級層面成立由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任組長,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綜治辦👋🏻、市民政局🐾、市安全監管局、市文廣影視局🪪、市電力公司相關領導為成員的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統籌協調推進全市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抽調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消防局等意昂2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在市消防局設立集中辦公點,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情況匯總、督查考核等工作。 教育、文化🧑🏫、衛生計生、商務🤏🏽、交通運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旅遊、文物👆🏻、民航♿️、郵政等行業主管意昂2落實相關綜合治理工作職責,負責做好本行業領域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各區政府是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抓緊成立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區政府領導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區相關委、辦、局分管領導為組員的區級協調小組👨🏽🔬,統籌推進此項工作。各街道🌡、鄉鎮政府是此項工作的直接責任主體📹,負責會同區有關意昂2具體實施。對無行業主管意昂2的高層建築,各區政府要明確牽頭意昂2負責排查治理工作。 三、治理範圍 重點治理已建成投入使用且建築高度大於27m的住宅建築💀,以及建築高度大於24m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築🎄。具體參照有關高層民用建築分類🪹、建築高度和建築層數計算方法。 四🚶🏻♀️、治理內容 (一)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 1.高層建築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 2.高層建築外墻外保溫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未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 (二)建築消防設施 1.高層建築未按照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消防設施🛌🏼,或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2.建築消防設施故障♘🪗、損壞或癱瘓,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控製室設備故障,控製功能及聯動運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設施 1.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數量🤸🏼♂️、疏散樓梯間設置形式不符合標準;避難層(間)堆放雜物或擅自改變用途🤹🏼;避難區內穿越通風風管、排煙風管、電纜橋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 2.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誌和樓層指示標識的設置位置、數量🧜🏻♀️、照度等不符合標準。 3.疏散走道🏃🏻♀️➡️、樓梯間內部裝修材料不符合標準。 (四)管道井 1.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置🦵🏽,井壁耐火極限達不到100h、管井檢查門未采用丙級防火門,電纜井🏄🏻、管道井未在每層樓板處進行嚴密封堵,電纜橋架等未在防火分隔處采用有效措施進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內堆放雜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檢查門破損,日常維護管理不到位。 (五)電氣燃氣管理 1.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範,電氣設備容量負荷超標或安裝不規範🦛🖖。 2.消防用電負荷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未落實任何情況下不得切斷消防電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使用燃氣的場所🦻🏽、部位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公共建築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 4.對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 5.用火、用電、用氣不規範;動用明火作業時,未落實現場監護和安全措施🫶🏻。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意昂2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設立或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建立消防安全製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重點崗位人、特殊工種人員和員工逐級崗位責任不落實。 2.意昂2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不落實,不能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3.建築外墻門窗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4.意昂2未按照標準組建微型消防站,未開展針對性消防訓練,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5.意昂2未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6.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對高層住宅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 7.未將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築接入監控系統。 五、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清底數 摸清全市高層建築的數量1️⃣、性質👨🏽✈️、高度、規模😕,並對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築登記造冊,製作本市高層建築花名冊和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高層建築清單。(牽頭意昂2👷♀️: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各行業主管意昂2) (二)嚴格管控外保溫材料 1.對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築,結合改建🤲、擴建工程,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更換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外保溫材料。未拆除前🦶🏽🏌️♀️,嚴格落實火災防範措施📐,嚴密包覆裸露的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牽頭意昂2: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 2.督促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製作張貼警示標牌,嚴禁在建築外墻違規動火用電,禁止在建築周圍堆放可燃物🤸🏽♂️🚴🏽、燃放煙花爆竹;汽車🏇🏻、電動車停放與建築外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牽頭意昂2: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綜治辦) (三)完善建築消防設施 1.對缺失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築👨🦽,結合改建👸🏽、擴建工程🙋🏿,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增補。(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各行業主管意昂2) 2.對消防設施損壞的,責令限期整改修復,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製度,確保完好有效。(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各行業主管意昂2) 3.對疏散樓梯數量不足的,采取增設室外疏散樓梯等措施。(牽頭意昂2⬆️: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各行業主管意昂2) 4.對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電纜橋架封堵缺失或不嚴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嚴密封堵🙆🏻♂️。(牽頭意昂2: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各行業主管意昂2) (四)暢通安全疏散生命通道 1.督促業主😊、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平安誌願者,全面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車,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市綜治辦🕷、各行業主管意昂2) 2.高層住宅建築設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門或窗應能從內向外開啟🤞🏿;疏散樓梯間的防火門損壞或拆除的🪪,應及時維修安裝,確保達到防火防煙功能;疏散走道🤢🦢、樓梯間內設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確保火災狀態下引導人員安全疏散🧝🏻♂️。(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各行業主管意昂2) 3.督促業主、物業服務企業對超高層建築避難層(間)被占用的,恢復原有功能。(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各行業主管意昂2) (五)嚴格執法整治 1.對建設意昂2✮、施工意昂2、監理意昂2和產品生產、銷售企業在供貨、檢測🥡、施工等環節弄虛作假、降低標準,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或降低外保溫系統安全性能的🧘🏿,以及違規施工作業的🧔♂️⛪️,一律依法嚴厲處罰。(牽頭意昂2: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質量技監局、市工商局) 2.對排查發現的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應嚴格依法實施責令“三停”🌷、吊銷執照♤、行政拘留、臨時查封、強製執行等處罰和強製措施;對整改難度大、火災風險高、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築🙌,由各區政府掛牌督辦,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措施。(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市工商局、各行業主管意昂2) (六)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1.根據高層住宅建築消防設施排查情況🛀🏽,屬於公房和售後公房的💆🏿♀️,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製定計劃🤴🏿,分批納入2018年、2019年市🔑、區兩級政府消防實事項目;屬於商品房的,各街鎮🌈🎄、居村委要指導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規定使用“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實施消防設施改造和維修保養🍣🤴🏽。持續增配公共區域設置火災應急廣播或警鈴🐒、電氣火災監控裝置🎐,引導居民家庭安裝獨立式煙感報警器或智能型煙感報警器,切實提高初起火災預警和處置能力。(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水務局) 2.加快推進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建設📥,將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築接入系統,並納入“智慧城市”管理💪🏿。(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市經濟信息化委、各行業主管意昂2) (七)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1.高層公共建築各產權意昂2、委托管理意昂2以及各經營主體、使用意昂2應簽訂消防安全責任分工協議🤌🏻,依法明確各自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責任🧑🦱,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高層住宅建築物業服務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各行業主管意昂2) 2.督促高層建築使用管理意昂2按照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製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牽頭意昂2: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各行業主管意昂2、市電力公司) 3.將高層建築全面納入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系統,認真落實“戶籍化”管理。根據每棟建築實際情況,製定“一樓一策”👩🏽🏭,內容包括意昂2(建築)基本情況𓀎、火災隱患排查情況、隱患整治措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各行業主管意昂2) 4.在高層公共建築推行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製度,明確具體職責任務,負責本意昂2🙍🏿♂️、本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指導高層公共建築使用管理意昂2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釘釘”或微信群,實現消防知識、管理要求、隱患上報等內容的群內共享。(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配合意昂2: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5.高層住宅建築“樓長”應履行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宣傳教育等工作職責,依托城市網格化管理平臺,將消防安全管理嵌入到“釘釘”、微信群或自行研發的信息平臺,提高抄報👨👨👧👦、督改隱患效率。(牽頭意昂2: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消防局) (八)建強微型消防站(誌願消防隊) 高層公共建築和高層住宅小區應根據《上海市微型消防站建設指導意見》,建立集防火、滅火、宣傳於一體的微型消防站👊🏽,根據建築高度、樓層數量和規模立體化配置人員和裝備器材,與公安消防隊開展聯勤聯訓,達到“三知四會一聯通”(即知道消防設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築布局和功能🍔;會組織疏散人員、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穿戴防護裝備🥂、會操作消防器材;公安消防隊與微型消防站、消防控製室與微型消防站隊員保持通信聯絡暢通)要求🤙,提升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各行業主管意昂2) (九)加強消防宣傳和應急演練 製作高層建築消防公益宣傳片和宣傳海報🕑,依托各類新聞媒體、微博微信以及LED屏、櫥窗❓、板報等媒介,滾動播放和張貼😁,深入剖析高層建築火災危險性👐🏿🎧,傳授逃生自救知識🧠。結合“社區消防宣傳大使”評選命名活動💽,開展進樓入戶式的消防安全知識普及🕋☦️,重點加大對高層住宅小區的宣傳力度💳,提示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危險性和防範措施🤕🕵🏻♀️,引導居民配備防煙面罩🏦、逃生繩索等器材,提高應急疏散逃生能力⚧。認真實施市政府實事項目🧑🏼🦱,督促高層建築使用管理意昂2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以“119消防周”活動為契機,深入開展消防安全知識進社區🦖、入高層活動,全面提升居民群眾消防安全意識✊🏻🌀。(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市文廣影視局) (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充分依托本市主流媒體🩰,加強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宣傳報道,聯合電臺、報刊開展“查找身邊火災隱患”系列宣傳報道,形成強大聲勢🧑🏻🦯➡️。將久拖不改、隱患嚴重的意昂2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範疇,通報有關意昂2,並協調主流媒體加大曝光力度。采取約談意昂2法定代表人、在意昂2醒目位置張貼火險警示牌等形式🍣,推動隱患整改。引導公眾通過“96119”消防熱線,舉報占用👇🏿、堵塞♒️👰🏻、鎖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礙公共安全的隱患,形成良好氛圍。(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市文廣影視局) (十一)嚴格責任追究 堅持“問責在成災前”,對高層公共建築使用管理意昂2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意昂2負責人責任。對因工作失職造成火災事故的,實行責任倒查和逐級追查🔵,嚴格依法辦理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罪和失火罪🏃🏻♀️。高層建築發生亡3人以下火災的🙍🏼,各區政府組織開展調查處理工作🤦🏼♂️🍭;發生亡3人以上9人以下的火災🤴🏼👦,按照規定提請市政府組織調查,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牽頭意昂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各區政府。配合意昂2:市安全監管局) 六、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31日前) 各區政府按照要求成立區級協調小組📔。各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委👩🏼🍳、辦🧛🏽♀️、局結合各自實際,細化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要求🧙🏽🏊🏿,進行專題部署👨🏼🚀,迅速啟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1.9月30日前,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管理🧟♀️、房管意昂2對照標準完成高層建築底數和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高層建築底數排查🪦。各行業主管意昂2組織所轄高層建築使用管理意昂2完成高層建築底數排摸和火災隱患自查。各區政府組織開展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隱患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況的排查🫄🏽;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高層建築火災隱患進行排查👐🏻。各區高層建築底數及隱患清單、整改措施清單、責任清單須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並加蓋區政府公章後🏄♀️,報市協調小組辦公室。 2.11月30日前,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管理、房管意昂2會同公安、消防意昂2對排查發現違規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高層建築進行外保溫材料改造可行性分析,采取分步實施等方式,逐一製定整改計劃。各級公安機關和消防意昂2會同行業主管意昂2對排查發現的高層建築火災隱患的整改難易程度及可能引發的危害後果進行分析研判,逐個製定整改計劃、逐個明確消防安全防範措施😙🫔、逐個開展微型消防站拉動演習,全面完成高層建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製作🥨👨🏿🎓;集中查處一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高層建築使用管理意昂2,集中曝光一批問題久拖不改👾🙍🏿♀️、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高層建築使用管理意昂2。各區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高層建築改造計劃以及高層建築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方案,集中掛牌督辦一批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意昂2🧘🏽,督促整改到位♻。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市、區兩級協調小組成立檢查組,對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整治,抽查驗收情況納入政府“美麗家園建設”、平安城區(社區)建設、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範圍。 2.各區政府製定高層住宅建築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改造和消防設施2018年🍅🌟、2019年改造項目計劃,並報送市消防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消防局和市質量技監局製定超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標準;市消防局製作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範片,建立健全高層建築火災長效防控機製。各級公安機關和消防意昂2列出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高層建築使用管理意昂2責任人清單🙆🏽🚣🏽♂️,會同發展改革、工商、經濟信息化等意昂2將相關信息納入征信體系和信用檔案,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 七💷、具體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各意昂2📔、各意昂2要充分認識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充分認識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防止火災發生、維護公共安全的重要舉措,切實抓好落實、抓出成效🧑🏽🎨。要逐級成立組織機構,主要領導親自研究🕵🏼♂️,分管領導親自督辦🥭,切實加強調度指揮。要結合本地實際製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有關意昂2🚵🏿🙋♂️、意昂2治理責任,簽訂目標責任書,層層傳導壓力,逐級壓實責任。 (二)齊抓共管,合力推進🦺。各區👩🏼、各意昂2、各意昂2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工作機製,切實形成工作合力,紮實推進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強化督導,落實責任👩🏿💼。市🏋🏼♂️、區兩級協調小組要成立督導組,采取“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直奔基層、直插現場)方式🧑🏽🚀,開展明查暗訪🧑🏽。對未按要求開展綜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地區和意昂2🕙,嚴格督促限期整改🌿。市綜治辦要會同市公安局結合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製規定》(廳字〔2016〕8號)要求,對綜合治理措施落實不力、火災隱患突出或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地區和意昂2🧑🧑🧒,采取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行“一票否決”等方式,開展綜治督導和責任追究。 各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委、辦🤟、局在8月31日前,將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工作部署情況以及《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負責領導、聯絡員名單反饋表》報送市協調小組辦公室(聯系人⛹🏽♂️:曹晴燁,聯系電話:28955217,傳真:28955456)🤵🏿♂️。每月20日(第一次報送時間為9月20日)報送當月工作小結;12月2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附件🐭👩🏼⚕️: 1.高層民用建築的分類、建築高度和建築層數的計算方法 2.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負責領導、聯絡員名單反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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