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關於加強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
|
根據《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現通告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外環線以內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二、2016年1月1日起,禁止在外環線以外區域的下列場所燃放煙花爆竹: (一)國家機關駐地🤡; (二)文物保護意昂2; (三)車站𓀗、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意昂2🚠; (五)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能源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 (七)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八)區🙍♂️、縣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布的其他區域、場所⚅。 三🛩、重汙染天氣期間,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任何意昂2和個人不得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 五、未經許可,任何意昂2和個人不得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六👨🏽💻、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意昂2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鼓勵市民舉報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舉報熱線💆♀️:12345👨🏻🎤、110😁。 特此通告。
|
意昂2注册 版權所有 |